在防爆標準GB/T 3836系列中,對鋰電池取證有著明確的規定,成套設備或防爆設計,也就是說鋰電池本身不做處理的話,是不能單獨取防爆合格證的。
- 成套設備:鋰電池與設備一起申請整機的防爆合格證;
- 防爆設計:鋰電池本身設計成一種防爆類型的設備去取證(如:隔爆型鋰電池電源裝置)。

防爆設備中,有許多是帶鋰電池的,如:防爆頭燈、防爆手電筒、防爆機器人、防爆手機等,隨著電池技術的快速發展,大容量的鋰電池也快速的應用到防爆行業中,但是從來沒有單獨的鋰電池能夠取防爆合格證的,這種附加在產品上的就是上面所說的成套設備。
鋰電池在防爆標準中需滿足的要求
防爆設備的通用要求
1、執行標準:GB/T 3836.1-2021中第23條
2、連接方式:串聯。

3、需要報告:GB/T 30426或IEC 61960

4、參數要求

隔爆“d”型設備中的鋰電池要求
1、執行標準:GB/T 3836.2-2021中附錄E條。

2、主要內容:
- 隔爆外殼內的電池(或電池組)通用要求;
- 安全裝置的布置;
- 隔爆外殼內蓄電池充電;
- 保護二極管的定額和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由于時間原因,其他防爆型式的鋰電池要求就不一一列舉了,大家只需要記住重點:不經過處理的鋰電池,是無法單獨取防爆合格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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