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在撰寫企業標準的過程中,難以理解其產品的壓力值如何獲取,這就需要專業的設備和工程師進行實際試驗而得出結果,稱之為例行試驗或過壓試驗。

對于防爆產品,例行試驗為過壓試驗。通常用液壓介質進行這些試驗,因為如果使用如空氣或惰性氣體等可壓縮的介質,外殼不合格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試驗的壓力值可按照下列方法之一進行確定:
- 參考壓力的1.5倍;
- 對于不進行例行過壓試驗的外殼,試驗壓力應是參考壓力的4倍;
- 對于用批量試驗代替例行過壓試驗的外殼,試驗壓力應是參考壓力的3倍;
- 當參考壓力難以測定,且動壓試驗會損壞內部元件時,可采用下表給出的靜壓試驗:

但是,當最低環境溫度低于-20℃時,在進行例行試驗時,要對試驗壓力乘以系數進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