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從事礦用LED防爆燈的企業注意了,尤其是做外貿的小伙伴,隔爆型LED礦用照明燈具在國內外的要求以及標準是不一樣的,如果搞錯了,對日后的產品出口會造成嚴重的影響。

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對礦用防爆電氣設備的要求都是及其嚴格,尤其是在LED照明燈具方面。LED作為目前主流的照明設備,已經替代了傳統的照明燈具,如白熾燈、熒光燈等等,具有壽命長、能耗低、體積小且照明效果優秀等特點,對提高生產效率、安全以及節能有著重大意義,而國家也注意到了這一點,因此每個國家都制定了專屬的管理要求以及質量要求,幫助煤礦行業對LED照明燈具的統一管理。
國內與國際煤礦防爆電氣標準
對于在爆炸環境中使用的電氣產品,目前國際上執行的是國際電工委員會發布的IEC 60079系列標準,而國內執行的是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GB 3836系列標準。基于我國獨特的國情,GB 3836系列標準等同于IEC 60079系列標準。
但是隨著技術的發展和版本的更新速度,煤礦用隔爆型LED照明產品的設計要求有了很大的不同。特別是LED產生的光輻射對爆炸性環境的影響有了新的要求。在這方面,IEC早已超越了國內和美國分部防爆系統的要求。
礦用隔爆型LED照明在IEC 60079-0:2011與GB3836.1-2010中的技術要求差異
煤礦用隔爆型LED燈具外殼分為金屬外殼和非金屬外殼。當使用金屬外殼時,IEC 60079-0: 2011規定不允許使用含有超過質量15%的鋁、鎂、鈦和鋯或質量7.5%的鎂、鈦和鋯的金屬外殼。但是,根據中國的國情,這個要求發生了變化。我國要求煤礦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防爆燈具金屬外殼不允許使用總含量超過15%或7.5%質量百分比的鋁、鎂、鈦、鋯。但對于非采掘工作面使用的防爆燈具的金屬外殼,我國規定外殼抗拉強度不小于120MPa,GB/T 13813-2008中有規定。使用非金屬外殼時,IEC 60079-0: 2011對材料的阻燃性沒有明確規定,但GB 3836.1-2010中明確要求,塑料外殼應按照GB/T 11020-2005規定的火焰垂直試驗方法(FV法)進行試驗,試驗結果不得低于FV2級。
根據國內煤礦實際工況的要求,我國防爆電氣設備整體增加了交變濕熱試驗。普通礦用防爆燈具應能通過溫度+40℃,周期12d,濕度93%的嚴酷等級的交變濕熱試驗。同時,對于金屬外殼的接線腔,國內強制要求腔體內表面涂耐弧漆。
綜上所述,國內與國外礦用LED照明設備的標準雖然都是基于IEC而制定的,但是國情不同,他們的標準也有一定的差異,所以在隔爆型礦用LED燈出口之前,需要認真閱讀相關標準,且提前申請出口所需要的相關認證,例如ATEX認證等等,這樣才能保障LED照明燈具符合貿易國的相關要求,順利打通國際市場,具有很高的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