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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由全國廢棄化學品處置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由中海油天津院負責起草的《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技術規范》國家標準即將發布,該標準的實施有利于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行業提升技術水平,向良性、規范化方向發展。趕緊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環辦(2004)15號文“關于加強實驗室類污染環境監管的通知”,我國將實驗室、化驗室、試驗場的污染納入環境監管范圍。禁止隨意丟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廢液等。防止實驗室類污染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因此安全、科學、規范、環保地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存儲是實驗室安全管理和環保工作的重點。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可科學化集中管理、存放實驗室廢棄物,減少了實驗室安全隱患。近些年來,隨著國內科研事業的迅猛發展,各類實驗室特別是化工、生物、環境、材料、資源等專業實驗室不斷增加。使用化學試劑的用量急劇增加,由此產生的實驗室廢棄物也在快速增長,組分越來越復雜,環境風險也越來越大,其安全存儲越來越被重視。
實驗室廢棄物不同于普通的生活垃圾,很多屬于危險廢物。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中,HW49其他廢物非特定行業 900-047-49中規定了:生產、研究、開發、教學、環境檢測(監測)活動中,化學和生物實驗室(不包含感染性醫學實驗室及醫療機構化驗室)產生的含氰、氟、重金屬無機廢液及無機廢液處理產生的殘渣、殘液,含礦物油、有機溶劑、甲醛有機廢液,廢酸、廢堿,具有危險特性的殘留樣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質的一次性實驗用品(不包括按實驗室管理要求進行清洗后的廢棄的燒杯、量器漏斗等實驗室用品)、包裝物(不包括按實驗室管理要求進行清洗后的試劑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等。這些危險廢物的危險特性包含了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具有有害影響的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中規定,對于危險特性不明確的固體廢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是否屬于危險廢物。實驗室產生的危險廢物,需專業危險廢物處理機構將其轉運處理。在最終轉運之前,實驗室廢棄物需要被安全、科學地收集和存放。
但是,目前一些實驗室對實驗室廢棄物的存儲不夠重視,實驗室廢棄物管理制度不健全, 經費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到位。很多實驗室沒有廢棄物中轉站,而是實驗室存儲累計到一定數量再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統一收集和處理,不規范的存儲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從近幾年來因為化學品存儲處置不當造成的爆炸事件來看,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安全存儲已成為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
實驗室廢棄物:在教學、科研、分析檢測等實驗室日常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廢棄的、不合格的、過期失效的固體、液體等廢棄物。
注1:包括包裝廢棄物的容器,即包裝袋、包裝桶、試劑瓶及沾染物等。
注2:不包括醫療廢物、放射性廢物、廢棄劇毒品、廢棄爆炸品、氣體鋼瓶等。
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用于短期存儲和保管實驗室廢棄物的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的分類、一般要求、室內存儲裝置、室外存儲裝置、環境保護要求、技術要求及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對實驗室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存儲的裝置。
本標準不適用于對醫療、放射性實驗室廢棄物以及涉及生物因子(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質)的生化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存儲的裝置。
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根據用途不同分為二類:室內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室外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
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根據廢棄物性質不同分為二類:易燃廢棄物存儲裝置,非易燃廢棄物存儲裝置。
室內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主要規定了:柜體和隔板;防泄漏系統;通風系統;防靜電接地系統。
室外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主要規定了:箱體;防泄漏系統;通風系統;氣體凈化系統;泄壓系統;電氣系統;監測與報警系統;接地保護系統;消防滅火系統。
具有防火、防爆、消防、泄壓、通風、防泄漏、防靜電、空氣調節及報警系統的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可安全存儲實驗室廢棄物,避免實驗室廢棄物遭受外力而損壞,存放中發生意外泄漏時可以實現對泄漏物進行收集,有一定的耐火等級,著火時可使人員快速撤離或者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實現了對實驗室廢棄物的集中管理,避免分散存儲存在的安全隱患。實現了對實驗室廢棄物的分類管理,標識清晰。實現了安全防護與安全監控,加強了對實驗室危險廢棄物的科學化管理。實驗室廢棄物室外存儲裝置作為實驗室廢棄物中轉站,在最終移交處理前,可安全、科學地收集和存放實驗室廢棄物。解決高校、科研等實驗室難以建設用于存放實驗室危險廢棄物的固定房屋中轉站的困惑,減少實驗室安全隱患。實驗室廢棄物存儲裝置的使用保障了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保障了科研人員的生命安全、財產安全,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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