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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環境和減少浪費,智利于2021年8月6日通過了第21368號法律,禁止食品行業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并鼓勵商店提供和接受退回的飲料容器。

智利已于2018年8月3日通過第21100號法律禁止在商店中使用商業塑料袋,現在已朝著更加循環的經濟邁進了一步。哥斯達黎加是另一個尋求保護環境的國家,自2019年12月6日起生效的第9786號法律禁止向商業機構的最終消費者提供塑料袋以及一次性塑料吸管和瓶子。
智利的禁令適用于為企業內消費的食物提供一次性產品的餐館;在機構外,餐廳提供的一次性產品必須由塑料以外的材料制成。第9786號法律規定,餐廳可以使用經過認證的塑料,定義為完全或部分由可再生資源制成的材料組成的塑料。證明應當符合本法第十條規定的要求。
包括的一些新管制產品,包括杯子、餐具、攪拌棒、蓋子(塑料瓶蓋除外)和預制食品容器。
該法律還規范了一次性塑料瓶,并規定到2025年,智利境內收集和回收的所有塑料中至少有15%必須裝入一次性塑料瓶中。到2030年,這一數字將躍升至25%。該法規不要求進口瓶子和小型飲料生產商遵守。
監督遵守該法律的責任落在每個市政當局身上,但是任何人都可以報告不遵守情況。
環境部將實施針對公民的環境教育計劃,以提高對一次性產品影響的認識,并促進可重復使用和可回收產品的使用。
本法自2021年8月13日公布之日起分階段實施,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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